经历过大唐盛世后的洛阳,繁华中总带着那么点帝王的霸气。远离喧嚣的闹市,归叶堂便端端正正的坐落在闹市边上,仿若时刻警惕的鹰隼,注意着整个洛阳城乃至整个武林的一举一动。


不同于任何一个负责打探消息的江湖探子,归叶堂是一个分工明确,行事严谨的组织,他们的任务,就是维护武林公正,调查清楚每一件武林纷争的原委,还以真相和正义,因此,这里备受江湖中人敬仰。而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,归叶堂还有另一个身份:朝廷的鹰眼。专门负责以非常的方式解决非常案件,而这个归叶堂,秘密隶属于凌日管辖。


宏大的归叶堂,隔开喧嚣的酒色奢靡,远离门派的明争暗斗,以一种雍容华贵的姿态彰显着武林的浩然正气。


只是现在,这个正气凛然的归叶堂里,我们的堂主可并没有那么畅快。


英挺的鼻子皱着,年轻一代的堂主谢锋此时正头疼的思索最近的少女被杀案。叹口气,谢锋将资料放在桌上,外面淅淅沥沥的下着雨,他一时有些恍惚,深吸口气,手指灵巧的转着空茶杯,平素里喜欢嬉笑如他,此时却难以像这茶杯一样轻松自在,越来越猖獗的血楼,行踪诡秘的没有一点头绪。


正在凝神思索,却听窗外想响起悉悉索索的声音。


没有过多考虑,行动已经先于思想让他全身紧绷,眨眼间已轻巧绕过桌椅,附在门口,右手轻扶房门,左手握紧剑,如同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!


半晌,寂静如初。


谢锋有些纳闷,索性不去打哑谜,提气准备,呼的猛拉开门,却一个人影也没有!


难道是我太紧张了?谢锋有些自嘲的想着,却见脚下一封信函。


打开,纸上只有一句话:“明日辰时,牡丹阁请客,迟到者,吃我做的菜!”


谢锋突然大笑,他已经很确定是谁写的信了。那人,还真是改不了调皮的秉性。既然他来了,那么剩下两位肯定如影随形。既如此,案件也算有了着落,他至今还没听说那三个人凑在一起有解决不了的问题,于是便欣然倒头就睡了。


清晨的洛阳城,还是一片朦胧,晨雾之中袅袅炊烟。时间尚早,很多商家却已经开始准备一天的忙碌了,纷纷招呼着一些早到的客人。


凌日习惯早起,吃完早饭思考卷宗上报的案子。


最近发现尸体的地方是在洛阳西北的落荒山上,偏僻的山路人迹罕见,尸体也掩藏在茂密的杂草丛中。只是“罕见”不代表绝迹,哪里有发现,哪里就有谢锋的情报网。官府自然很识趣的把这个“江湖纷争”交给了归叶堂去处理。


寂静。


寂静。


依然寂静。


“没有头绪啊!!!”寂静中的爆发。


凌日索性不去打哑谜,抄起手中飞雪剑直奔最后一个案发现场。


唯有牡丹真国色,花开时节动京城。


去洛阳的人,如果不知道牡丹阁,那他的眼睛就不是出了问题,而是直接瞎了。洛阳牡丹阁,坐落在洛阳最繁华的街区中最显眼的地方,以一种恢弘的气概恣意嘲笑显贵。这里秦楼楚馆、酒楼赌庄纵横相连,使牡丹阁成为一个巨大的销金窟,正如永不满足的饕餮,不分昼夜张着狰狞的大口,高高在上的吞噬着大把大把金银。


作为气势浩然的归叶堂的主人,谢锋自然不是穷人,但这种吞金之地,却是万不敢踏足的。当然,他肯来,只说明一个问题:有人请客。如果在这个天下最贵的地方请客还毫不手软,那么只能说明:做东的人要么比显贵更显贵,要么他根本就是这里的主人。上官寻漪恰好符合这两个条件。


牡丹阁的雅间里,上官寻漪、司马无痕、谢锋都已到齐,却独不见凌日的身影。


谢锋无奈道:“那个,你们把他丢哪去了?”


上官寻漪苦笑道:“估计今早出去,迷路了。”


司马无痕眨眨眼睛:“最后的案发现场在哪?”


谢锋道:“洛阳西北的的落荒山。难道——”


上官寻漪了然:“明白了,派人去那找吧。他是个路痴,这会肯定还在附近转呢。”


凌日的确在落荒山附近打转——不是他不想回去,只是,他的确迷路了!荒山野岭荒无人烟,连找人打听一下都很困难,凌日一边无奈的“四处突围”,一边不禁纳闷:这么偏僻的地方,为什么会有姑娘家的行踪?就算是孤苦无依,也不至于落得躲在荒山野岭之所,难道被人追赶至此才被杀害?就算如此,那么死者之前又是以什么为生的呢?会接触些什么人呢?况且,这里山路崎岖,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,如何会逃到这里的?


接触到现场,凌日的思维一下清晰起来,实在是不知从哪回去,索性坐在一处慢慢思考,边等着来接他的人——他相信那帮混蛋还不至于少了一个人还不知道,况且还不至于浑到他可能去哪都搞不清楚。只是,在他想继续思考案情的时候,已经有人来找了——归叶堂的速度的确很快。


一进牡丹阁,凌日就觉得头疼:司马无痕笑眯眯的喝茶吃甜点,上官寻漪悠闲的嗑着瓜子和谢锋争论谁更帅一些,而司马无痕则摇头鄙视他们,一脸“当然我最帅”的表情!


“我说,现在出人命了,还是好几条人命!你们难道不觉得气愤?”凌日咬牙说道。


谢锋给凌日倒了杯水,点头道:“气愤,我这都气愤了五年了。这不物极必反吗?也不能气的不吃不喝是不?案子得找到思路才能查,我得养精蓄锐放松身心为国捐躯不是吗?”


“那你查到什么了?少废话!”凌日瞥了一眼优哉游哉的谢锋,不出意外的看见笑嘻嘻的眼睛下一片黑影——最近是真的憔悴了,就在这贫吧!


“资料都在这了”,谢锋正色道,“已经查出受害者的大致情况了。虽然彼此不相识,但都是贫困百姓,孤身一人,有的在茶楼唱曲,有的是绣坊做杂活的,还有据说家里遭灾流浪到这的。他们接触的人可谓是三教九流什么都有了,我们调查过,死者事发之前没什么反常,也没什么特别的情况,这些丫头平时连和别人吵架都没有,不可能有人要报复什么的。”


凌日一边看资料,一边把今天在现场考虑的疑点说了出来。


谢锋点头道:“这些我也想过,通过我们掌握的这些线索看来,应该是凶手把被害者赶到或者引到落荒山才下手的,毕竟那里人烟稀少,不会引起麻烦,我们发现每次凶案发生都是在那的。”


凌日点头:“的确有这种可能。只是凶手用了什么方法?硬去绑了人?还是用什么引诱过去?”


上官寻漪道:“这和之前的凶案如出一辙,很明显是那帮所谓的‘血楼’干的,问题是怎么把这个血楼揪出来。”


谢锋叹道:“我也想把他们揪出来,问题是邪了门了,按理说,这么频繁的作案,血楼总应该有些蛛丝马迹留下的,可是完全没有线索啊。我已经把死者的行踪摸了个遍,没发现一点不对头的地方,感觉血楼根本就不存在现实中,而是个幽灵,呼来呼去,完全没有征兆就把人杀了。”


凌日揉揉额头:“我们不能这么坐以待毙啊,要不主动出击?”


上官寻漪道:“找个女孩满街晃悠,看能不能引他们出来?”


凌日瞥了一眼上官寻漪:“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们这有女人了?”


上官寻漪一摊手道:“可以男扮女装嘛,无痕就很合适啊。”不过说完这话,似乎感觉有些微冷呢。


司马无痕贝齿轻启,嫣(咬)然(牙)一(切)笑(齿):“哦?我很合适?”


“额……没,你看受害者都是贫苦出身的女孩儿,无痕你高贵端庄……啊不,是气场强大,这男扮女装显然不合适啊。”收到“善意提醒”的上官寻漪立刻狗腿了一番。


谢锋鄙视的看了看上官寻漪:“其实,从归叶堂找个女孩不就行了?这事我试过,没成功。”


“怎么说?”凌日已经习惯了上官寻漪和司马无痕每日的互掐,全当无视。


“这采血一案发生后,为了吸引血楼的注意,我就派堂内的人假扮贫苦女孩,什么买豆腐的、打杂活的都试了,血楼就是没中招,这会儿还有归叶堂的女孩子在外面忙活呢,每天线报居然没有一点反应,也不知是凑巧还是血楼的人神算,就是不中招啊。”谢峰无奈道。


凌日点点头,“起码说明一件事,血楼应该对本地情况十分了解,他们事先应该对被害女孩做了详细调查才下手的。看来我们只能再想别法了,只要血楼真的存在,就不怕他们不行动,”说完转头问司马无痕,“我说,你有什么鬼主意没?”


司马无痕把玩着手中的茶杯,眼神飘忽而深邃:“我觉得,在这个世界上,如果有好的,就没有人会选择不好的。选择不好的,或许只是因为他们认为那是好的,或许是因为他们找不到更好的,一旦发现更好的,他们就会看不上曾经认为的那些‘好的’,转而注意现在那些更好的;或许他们什么时候又会遇上还好的,于是又抛弃手中的,奔向更遥远的目标……这就是贪婪的人性吧。”


众人沉默。


谢锋弱弱的说:“能说人话么?”


司马无痕哀怨的看了看他,那个其余两人那大快人心的表情又是怎么回事啊?


司马无痕眨眼一笑:“血楼采血的对象都是贫苦无依的女孩吧?”


众人齐齐点头。


“原因我们也分析过了吧?”


众人头点啊点。


“他们找这些可怜女孩因为她们实在可怜,欺负了她们简直一点风险都没有,但如果有更高贵的血源,又没有风险,他们会选择什么呢?”


三人都是聪明人,六只眼睛立刻亮了。被害的女孩可谓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下层的人了,采他们的血本就天经地义般的不需要冒风险,这就是人世的丑恶,但更丑恶的是,有多少人不会认为,一个公主的血会比一个粗使丫头的血更高贵呢?尽管血液都是人血,但人们偏要用等级区分出来,以满足自己可怜的虚荣或是体现骨子里的奴性。相应的,如果能有更“高贵”的血源可采,又没多大风险,这种“好事”怎么不会引起人类可悲的贪婪?只要贪念一动,人类便往往陷入可笑的蠢动,又如何不会露出马脚?


司马无痕笑道:“所以,帮我捏造一个假身份,适当时候,血楼若不想采我的血,那还真有违他们贪婪丑恶的人性本质。”


凌日点点头:“你说的没错,只是,你去太冒险了。”


司马无痕笑道:“你几时见我不冒险过?还是,你有更合适的人选?”


凌日无语,的确,无痕雌雄难辨的美貌,雍容华贵的气质,以及曾历经两军阵前而临危不乱的强大气势,总有种致命的吸引力,包括当初自己和他相识,也因为这些而被吸引,邪恶如幽灵的血楼,又怎会不为之所动呢?只是……


“我在洛阳人脉广,你男扮女装的身份我去想办法。”上官寻漪一改戏谑,低沉的说。


“你也同意无痕的做法?”谢锋疑惑,这两人不是生死之交么?


上官寻漪低头看着茶杯。却仿佛洞悉了谢锋的想法,缓缓说道:“我不是不担心他,只是,我信任他”,转而对司马无痕笑笑,“你小子要是给我出点事,爷就拿你炖汤喝。”


血色弥漫,蒸腾起的血雾狞笑着聚在一起。


我会得到的,我不会失去。


为了守住这些,不惜一切代价。


牡丹阁内酒色喧嚣,牡阁外熙攘一片。只是,撕去华衣,谁知道掩盖了些怎样的蠢蠢欲动呢?司马无痕淡淡的走在街上,周遭的太平景象却让他莫名的觉得恶心,随即甩头自嘲,这是怎么了?


“的确,愤世嫉俗可不符合你一贯的冷静风格”,走在他身边的上官寻漪饶有趣味的欣赏周遭的人声鼎沸,却似乎洞穿了司马无痕的想法,头也不回的说道——仍是那副让人冒火的态度。


所谓死党,就是你很难从他嘴里听到抚慰的话,却往往能一语刺中要害让你猛然惊醒。无疑,上官寻漪和司马无痕就是经常以这种让别人觉得诡异的方式交流,也无怪乎别人总认为他们针锋相对。


“大千世界是怎样的无所谓”,司马无痕淡笑,“偶尔换种方式去看这个世界倒是蛮有趣的。”


上官寻漪停下脚步,等司马无痕走近了,问道:“血楼的案子你有足够的理由不去涉险。”


司马无痕笑笑:“你的耐性变差了,现在就急着追问。”


上官寻漪低吼道:“别给我废话!刚才我支持你的决定,不代表我愿意你涉险!告诉我一个你非要参与的理由!”


司马无痕沉默,半晌道:“你看不到凌日和谢锋都很着急吗?如果再这么拖下去,他们内心每天都在忍受这种煎熬,看他们这样而我不去尽力,我有种罪恶感。”


上官寻漪无奈点头:“我总觉得这次来洛阳有些心神不宁的——不过,舍命陪君子吧。”


只是,他们的谈话很快被前面的喧闹打断。街道上,热热闹闹排着长长一队人,都是武林人士的打扮,不过与以往所见不同,这些人多多少少都带着伤,看样子像是等着治伤看病的。


走在前面的谢锋说道:“这是冥羽楼的义诊,所有有病有伤的百姓或者江湖中人,不论其门派或者有什么恩怨,都免费看病赠药。”


凌日奇道:“还有这种好事?”


上官寻漪点头道:“据说冥羽楼楼主乐善好施,经常施舍穷人,帮助化解江湖恩怨,所以冥羽楼在江湖颇有威望,以至于楼主的真实姓名已经无人记得,大家只叫他好好先生。”


凌日道:“好好先生?就是说他人很好?”


上官寻漪道:“好好先生的意思就是,在别人眼里他总是在做好事,从来不做恶事。还有就是,他有求必应,总是笑眯眯很好说话的样子,不少百姓都把他当成活菩萨,但凡有事去求他,还真没听说有他办不到的。”


“果然是个奇人——但是你为什么这么清楚?”凌日看向上官寻漪。


上官寻漪笑道:“他有求必应,是好人,我对人苛刻,是坏人。但是好人和坏人之间也可以做生意。我和冥羽楼有生意往来,所以和好好先生也算熟。”


“说的没错,不过我很伤心你居然没有提到我。”人群中一个声音轻笑道。


从刚才排队的人群中出来一个人,一袭淡色青衫,手持折扇,儒雅俊秀,一如戏中才情俱佳的小生。小生身后,跟着一个大块头,一双冷峻的眼神,方脸,右脸颊处斜斜一道刀疤直没入脖颈。


“小生”看上官寻漪身边还有一干人等,立刻一揖施礼道:“在下欧阳明宇,是冥羽楼的大夫,后面是我的随侍金不二,幸会幸会。”


上官寻漪笑道:“你可别酸了,这几个都是我朋友,自己人。”


众人尚未来得及寒暄,朋友之叙正要开始,无奈生活有时总如戏中一般诡谲多变。只听耳边风声呼啸而过,刀锋撕裂空气,破空之声令这几位武林高手都猝不及防——好快的刀!


凌日常年训练的警觉让他在尚未思考时,身体已本能做出反应,飞雪剑已不知何时长吟出鞘,直抵来袭者后背。只是,他快,有人比他更快。那个更快的人,是“小生”!


欧阳明宇折扇一挥,绵柔的空气似乎摆成一扇屏障,没人看得清他是何时出手的,只是在众人看清以后,他已站在不会武功的司马无痕前面,一手折扇轻点那人穴道,一手稳稳钳住来人粗壮手臂,左腿轻抬定住了那人下盘,行云流水,一气呵成。


“冥羽楼义诊,江湖恩怨请暂且一放,不要伤及无辜。”依然是儒雅沉稳的声音,风轻云淡。


上官寻漪有充足的理由相信“小生”的能力,是以自始至终都抱着欣赏的态度并未出手,无奈这美好的画面并不会维持太久,因为突袭的大汉已扯着嗓子开始大吼:“我一定会杀了你的!”


“为什么?”欧阳明宇声音沉稳,似乎这声反问只是礼貌一下才问出口,而其实大汉说什么都与他无关。


“你救了提线木偶一命,这个江湖败类……”大汉的话未说完,周围人群突然一片寂静。


提线木偶——这是一个江湖禁语。单单四个字,仿佛是来自地狱的魅影,发出膻腥的狞笑声,足以令不少江湖豪杰噤声。


“他不是说了么?今天冥羽楼义诊,只要来看病的都得治,不论江湖恩怨。你要是不服,就去找提线木偶单挑,杀个大夫还混什么江湖?”人群中——确切说是被人群包围的某个角落的地上,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自地面蒸腾而出。只是这声音似乎天生就带着挑人火气的魔力,那大汉脸色登时紫了。


谢锋一直感慨命运怎么就如此奇特,还是今日鬼门大开,一个个神人突然像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这不大不小的洛阳城,而平时却是遍寻不着。


地上那人——如果姑且称其为人,一身五彩破布拼成的称之为衣服的东西裹在身上,一手撑着头哈欠连天,一手拿着一块破布缠柄的铁片——或者可以称之为剑的兵器。总而言之,地上的人活脱脱就是一块破布。


谢锋揉揉额头,扒开众人走向那团“破布”:“江水痕,你怎么会在这?”


这时欧阳明宇也已经放开了突袭的大汉——他实在没有兴趣和没有涵养的人纠缠下去,刚才若不是为救人,他才不会去和这人接触。金不二自始至终并未开口,见自家公子已经放了大汉,索性顺手一甩,竟直直的将大汉轻易甩了出去。


大汉气结,自知远不是欧阳明宇的对手,更惊讶金不二的神力,一肚子火气没处发泄,便趁众人不备,怒吼着向江水痕一拳掠去。


众人似乎很同情大汉,因为今天他已经失误太多了。在江湖中,失误往往意味着死亡。


不过今天大汉运气似乎不错,那柄破铁片只是堪堪擦过他的衣袖,轻佻的一挑,一如那人说话轻佻的态度——但是拿捏住要害。大汉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子,只这迅疾如风的一招,他已知道,自己已经输了,若不是那人今天心情好,恐怕他已输的没了命。


凌日觉得以前的侦查现场都没有今天这般“瞬息万变”:一副书生打扮却武功惊人的“小生”,看起来一团破布的反手快剑江水痕。有时候人生的际遇就是这么奇特,有些看似偶然,也许就是注定的,有些看似必然,其实不过是人们一厢情愿的自作聪明。不过凌日知道,此次洛阳之行注定不会平静,尽管他现在还不知道,这几个奇特的年轻人会以怎样的方式影响着自己,但有一点他很清楚:貌似,他们的思维都正常不了哪里去,所以——以后的日子……应该很离奇……